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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遗赠抚养协议的“是是非非”

分类:合同文书    时间:(2022-04-11 16:47)    点击:162

  七旬老太与后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,本想此后可安心颐享天年,不愁养老送终,无奈相处年余难遂心愿。老太认为后辈没有履行好协议内容,请求法院解除该协议,她的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吗?

  近日,碾区法院审理一起遗赠扶养纠纷案件

  济南律师带领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

  【案情详情】李老太与老伴膝下无子女,随着年纪一天天增长,为了今后能有个养老送终的人,老太和老伴商量,决定立一份遗赠抚养协议,让老太的侄子李某夫妇作为抚养人负责自己和老伴的生养死葬,老两口所有财产作为报酬在老两口去世后遗赠给侄子侄媳,双方还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。天有不测风云,签订协议后没多久,李老太侄子与老伴相继去世,李老太与侄媳妇经常因生活琐事争执不休,李老太认为侄媳妇并未像签订协议时作出的承诺那样对待她,一气之下向法院起诉,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。

  案件受理后,办案法官多次与原被告联系,了解情况,并通过基层群众组织等进行调解,均未果。在案件即将审限届满时,法官考虑到双方彼此是亲属关系,能够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是有良好的信任基础,且会继续生活在同一区域,为了消除双方分歧,避免产生更多的矛盾,承办法官多次给双方当事人释明法理,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,缓和双方的激烈情绪。最终经过7个多小时的调解,双方一致同意解除遗赠扶养协议。

  【法官释法】

  什么是遗赠?

 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遗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无偿赠给国家、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,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。

  什么是遗赠抚养协议?

  自然人(也可称为“被扶养人”)可以和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,约定由该组织或者个人(也可称为“扶养人”)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,而自然人的财产可以在死后归该组织或个人所有。

  协议应当写明遗赠的财产的名称、数量、处所,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。同时应当写明提供扶养的具体内容、办法、期限及相关法律责任等。

  可以和谁签订遗赠抚养协议?

  签订的主体主要有两类。

  第一类是继承人以外的个人。所以如果是法定继承人,比如配偶、父母和子女等,是不能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。

  第二类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。《民法典》中将“集体所有制组织”改为了“继承人以外的组织”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,社会养老组织、民间救助机构、居委会等组织都可以成为扶养人。

  后悔了可以解除遗赠抚养协议吗?

  可以解除,但是不能随意地解除。如果扶养人签订协议却不履行义务,且没有正当理由,导致协议解除的,扶养人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,且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无须补偿。但如果是被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,导致协议解除的,被扶养人应当返还扶养人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的。

  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,被扶养人还能使用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吗?

  遗赠扶养协议自协议成立之日起就开始发生法律效力。对于协议中指明的财产,被扶养人是可以占有和使用的,但是不能作出如出卖或者赠与等处分行为。当事人订立遗嘱之后,又将涉及的财产做出违反遗嘱约定的处置,会导致遗嘱内容的无效,这两者并不相同。因为约定的财产被处分,不再属于被扶养人了,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协议,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。

  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冲突了怎么办?

 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最优先的,其次是遗嘱,最后是法定继承。如果说既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又立了遗嘱的,如果协议和遗嘱内容没有冲突的,比如两者各自约定不同财产的分配,可以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执行;如果有冲突,比如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都对同一财产作了分配,此时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,而遗嘱冲突的部分无效。如果有的遗产,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都不涉及,这部分遗漏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。

  最后,要注意的是,即使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,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也并不免除。遗赠扶养协议终归是无奈之选,是法律为无助者的变通。我们希望老人晚年都能有子女亲人相伴,也相信在需要之时,遗赠扶养协议能够保障老人安度晚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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