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李先慧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离婚判决书丢失了,需要再婚,该怎么办?

分类:合同文书    时间:(2022-07-08 15:14)    点击:174
济南律师为您讲解
  问:张某(男)系北京人,李某(女)系湖北人,二人经人介绍相识恋爱,于2015年登记结婚,后由于感情不合李某于2017年向法院起诉离婚,法院于2017年10月判决张某与李某离婚。离婚后,李某回到湖北老家生活。
  2019年10月李某与当地青年王某相识,并确定了恋爱关系,打算于2020年3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后发现自己当初离婚的判决书已经丢失了,而办理结婚登记必须要拿离婚判决书才可以,此时,正赶上新冠病毒疫情严重,居住在湖北的李某无法进京到法院调取判决书,着急结婚的李某该怎么办呢?
  答:为了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,推进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利用工作,更好地保障案件当事人利益,疫情期间,李某可以在互联网查阅电子诉讼档案。李某可以查阅已归档的案件电子诉讼档案的正卷并下载打印。
  李某查阅诉讼档案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。如果委托代理人代为查阅诉讼档案的分为两种情况:
  (1)代理人为律师的,应提供律师证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、授权委托书、被代理人(案件当事人)身份证件。
  (2)代理人为非律师的,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、被代理人(案件当事人)身份证件、授权委托书、近亲属关系证明、被代理人(案件当事人)所在社区、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出具的代理人推荐信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李先慧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房产纠纷  婚姻家庭  交通事故  债权债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李先慧律师,李先慧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李先慧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678868816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李先慧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济南律师 | 济南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李先慧律师主页,您是第13177位访客